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

2.牵头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

3.协调相关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聘岗、考核、晋升和评优评先等环节。

4.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牵头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先进人物评选、

 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5.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教师的入职教育。

6.指导各二级党委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7.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