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修订)

时间:2022年06月23日 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思想理论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积极主动承担起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和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第二条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思想保证。

第三条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理论学习同解决学校实际问题及自身工作作风问题相结合。

二、学习内容

第四条  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中共中央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党和国家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知识;高等教育相关领域知识、理论、政策、法规和文件等以及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内容;重大的时事政治问题;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创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他重要内容。

三、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校宣传部对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总体指导。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部处对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  教师工作部每月初发布本月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参考内容。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部处对照学习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四、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八条 以教学周为单位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月开展1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二下午。

第九条  以集体学习为主,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研讨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假期期间以自学为主,倡导、推动教职工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调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十条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既形式多样又生动扎实地进行。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业务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努力提高学习实效。鼓励教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五、督导考核

第十一条  教师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总结学习活动情况,并向校党委汇报。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部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作为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部处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部处要把本单位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讨论发言情况、学习效果等。凡一学年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学年度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学习要求

第十三条  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指定专人做好政治理论学习的记录,严格考勤制度,做好学习记录,不得随意占用集体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部处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原则上每学期末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总结报送至教师工作部。

第十五条  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树立、宣传政治理论学习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努力在全校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

七、附

第十 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宁师院委〔2019〕37号)同时废止。

 

 

  

 

 


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印发

上一条:宁德师范学院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 下一条:宁德师范学院教职工“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主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关闭